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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迎来重要修订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十大变化,聚焦零售环节新要求

GB 7718迎来重要修订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十大变化,聚焦零售环节新要求

备受食品行业关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迎来了新一轮的重要修订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示,强化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并适应食品产业新发展与监管新需求。修订内容涉及多个关键领域,尤其在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零售环节提出了更明确、更细致的要求。以下是梳理出的十大核心变化要点,对食品生产企业、包装设计、零售终端及消费者均具有重要影响。

变化一:术语定义更加精准,范围界定更清晰
修订稿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核心术语进行了优化与补充说明,使其更符合当前生产流通实际,减少执行中的歧义。特别明确了适用于本标准标签规定的食品范畴,衔接了其他相关标准。

变化二:强化食品真实属性名称标示要求
要求食品名称必须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食品本身的性质,避免使用可能产生误导的修饰词、品牌名或商标替代产品真实名称。例如,对风味、口味产品如何标示主体成分和风味来源提出了更具体的指引。

变化三:配料表标示要求更细化、更严格
修订稿对复合配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等的标示方式进行了细化。强调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并要求对可能导致过敏的食品及其制品进行更醒目的提示。

变化四:净含量和规格的标示更规范
对净含量的字符最小高度、与食品名称在同一展示面的排版位置要求进行了重申和明确,确保消费者易于辨识,并规范了含有固液两相食品的标示方法。

变化五:生产者和经销者信息责任更明确
进一步厘清了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食品生产者、经销者的标示要求,增加了进口食品代理商信息的标示规定,确保产品溯源信息完整、有效。

变化六:日期标示强调“不可涂抹”与“易辨识”
再次强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清晰、持久、不易脱落,且不应与包装物分离。鼓励采用激光蚀刻等不易被篡改的标示方式,直接回应了零售中可能存在的日期问题。

变化七:贮存条件标示要求更具指导性
要求标示的贮存条件必须具体、明确,如“常温”、“冷藏”、“冷冻”等,若保质期与特定贮存条件相关,则必须同时标示,以指导零售存储和家庭保存。

变化八:营养标签的关联性与延伸要求
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的衔接更为紧密,对某些声称(如“低糖”、“高钙”)的标示提出了在标签上引导消费者查看营养标签的提示要求。

变化九:加大对标签误导行为的规制
明确禁止在标签上使用虚假、夸大、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者让消费者对食品性质产生误解的文字、图形、符号等。这对规范市场营销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意义重大。

变化十:引入“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要求,直面零售现实
这是此次修订中针对零售环节最为显著的变化之一。修订稿对直接交付给消费者的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信息提出了强制要求,确保即使是在拆零销售或促销捆绑时,消费者也能在最小包装上获取法规规定的核心信息,避免了因拆除外包装而导致信息缺失的问题。

与展望
此次GB 7718的修订方向体现了“四个最严”要求下的食品安全治理思路深化,从侧重生产端延伸至覆盖流通与零售终端,强调信息的真实性、易得性与不可篡改性。十大变化不仅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及时调整标签设计与管理体系,也对零售商的进货查验、贮存管理和促销拆零行为提出了新的合规性挑战。新标准正式实施后,预计将进一步提升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规范化水平,构建更加透明、诚信的食品消费环境。相关企业应密切关注修订进程,提前做好技术准备与合规过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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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24 01: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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