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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进口清关新规 取消标签备案后口岸报关与零售要求详解

预包装食品进口清关新规 取消标签备案后口岸报关与零售要求详解

自国家相关部门取消预包装食品进口标签备案管理后,进口流程得到简化,但对口岸报关及后续零售环节的合规性要求并未放松,反而更加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与过程监管。对于从事预包装食品进口及零售的企业而言,理解并遵循现行要求至关重要。

一、 口岸报关核心要求

  1. 申报材料完整性:企业需向海关提交全套报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原产地证书(如适用)、卫生/健康证书(依据产品及国家要求)、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明(如属注册范围)以及《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改革声明》。
  1. 中文标签合规性:取消的是“备案”环节,但中文标签的法定要求丝毫未减。货物入境时,其包装上必须已加贴符合中国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7718、GB 28050等)的简体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必须包含: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原产国/地区,以及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进口商/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营养成分表(如适用)也必须规范标示。海关在口岸会进行抽查检验。
  1. 合格证明材料:企业应确保能提供证明产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或其他合格证明材料。海关依据风险管理原则,可能要求对产品实施抽样检测。
  1. 企业自主审核责任:进口商是食品标签合规的第一责任人。企业需建立并运行完善的食品进口审核制度,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保留相关审核记录备查。

二、 与零售环节的衔接要求

预包装食品进口清关后进入国内市场零售,还需满足以下要求,这些要求与报关环节紧密相关:

  1. 标签一致性: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其使用的中文标签必须与报关时申报、加贴的标签内容完全一致,不得擅自更改。任何关于产品信息的变更都需在进口环节重新申报确认。
  1. 可追溯性管理:进口商应建立完整的进口和销售记录,确保产品从口岸到最终消费者的全程可追溯。记录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次号、保质期、出口商/购货者信息、报关单号等。这对于问题产品的召回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至关重要。
  1. 配合市场监管: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后,将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进口商及零售商需保存好相关的海关通关证明、合格检测报告等文件,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检查。若发现标签不合格或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将依法受到查处。
  1. 广告与宣传合规:零售环节的广告、说明书、网站宣传等不得含有虚假或夸大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所有声称(如“低糖”、“高钙”)都必须在标签上有明确依据并符合标准规定。

与建议

取消标签备案不等于放松监管,而是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备案转向事中事后监督,并强化了进口商的主体责任。企业在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

  • 提前准备:在货物生产或发运前,即严格按照中国标准设计、审核并加贴中文标签。
  • 专业审核:可借助专业机构或人员的力量,确保标签及产品全面合规,避免因不合格导致的退运、销毁或整改风险。
  • 完善内控:建立从采购、进口申报到仓储、销售的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特别是标签审核与产品追溯制度。
  • 关注动态: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及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更新,及时调整业务流程。

通过严格遵守上述口岸报关与零售要求,进口食品企业才能确保货物顺利通关,并在中国市场合法、稳健地开展零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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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1 20: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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